1、什么是中國環境標志
中國環境標志是一種證明性標志,它作為標志表明獲準使用該標志的產品不僅質量合格,而且在生產、使用和處理處置過程中符合環境保護要求,與同類產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節約資源等環境優勢。正是由于這種證明性標志,使得消費者易于了解哪些產品有益于環境,并對自身
康無害,便于消費者進行綠色選購。而通過消費者的選擇和市場競爭,可以引導企業自覺調整產
結構,采用清潔生產工藝,生產對環境有益的產品,最終達到環境保護與經濟協調發展的目的。中國環境標志在認證方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標準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實施,與各國環境標志計劃做法相一致,在與國際"生態標志"技術發展保持同步的同時,積極開展環境標志互認工作,目前已經與德國、韓國、日本以及澳大利亞簽訂了環境標志互認合作協議,已成為中國企
跨越綠色技術壁參的有力
為促進企業可持續生產戰略的實施。2006年10月24日,中國財政部和國家環??偩致摵项C布《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該意見中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
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當優先采購環境標志產品,不得采購危害環境及人體健康的產品。2007
年6月3日,針對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的嚴峻形勢,國務院又下發了《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要加強政府機構節能和綠色采購,認真落實《環境標志產品政府
吉
購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環境標志產品清單制度,不斷擴大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范
等
中國環境標志已成為國家推動循環經濟戰略的重要手段
2、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
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國家環??偩汁h境認證中心)是整合環境標志、有機食品、環境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等領域認證資源,實施產品與體系一體化
證的認證機構。貫徹“以產品帶體系,用體系保產品"的宗旨,實現中心"過程控制務實,終端產品雙優,理念與時俱進,質量的質量方針。通過承擔國家認證標準和技術性貿易措施
科技攻關任務,蓄集動力,發揮認證單位與國際標準全面接軌的能力優勢,展現水平。在
客戶、同行、相關方的互動中,處處體現:“中環聯合,誠信謙和"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認證中心) 是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代表國家對綠色產品進行認證,并授予產品環境標志的機構。
認證中心立足于整體推進ISO14000國際環境管理標準,把生命周期評價的理論和方法、環境管理的現代意識和清潔生產技術融入產品環境標志認證,推動環境友好產品的發展,開拓生態工業、循環經濟,實現以人為本,讓環境標志產品成為聯系公眾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紐帶,推動可持續消費。認證中心堅持“搭建雙綠橋梁、推廣雙優產品、創造雙贏績效"的質量方針,把環境管理體系加環境標志產品的雙綠、產品質量優、環境行為優的雙優、環境加經濟雙贏的理念變成中國發展綠色技術措施的動力之源。
認證中心將ISO 9001和ISO 14001的體系認證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及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的保障措施與抽樣檢測融合為環境標志保障體系,追求文件簡而明,內審制度與改進機制有效,開拓中國企業的雙綠色發展模式.
3、環境標志的種類
根據ISO對環境標志的定義: 環境標志和聲明是出現在產品或包裝標簽上,或在產品文字資料技術公告、廣告或出版物等中的說明、符號和范圍。目前市場上出現各種綠色標識都屬于環境標志和聲明的范疇,那么根據ISO對不同環境標志的分類,環境標志應分為環境標志(型),自我環境聲明(I型),環境產品聲明 (I型) ;
型環境標志的特點是有第三方的參與,如我們常見的十環標識,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Il型環境標志的主體應該是企業,常見的是某個企業宣稱自己產品如何環保
川型環境標志是基于全生命周期評價基礎上的環境聲明,聲明的是產品對于全球環境產生的影應該講我國目前并無全面開展川型環境標志的基礎條件響。
所以目前市場所見到綠色標識只有兩類,一種是有第三方頒發的,一種是有企業自己聲明的。并不存在所謂的標準符合性標識,這是因為ISO 14020系列標準并不是產品標準,在產品上貼這樣的標
識消費者是無法分清該產品符合什么樣的要求,是不是綠色產品。
以IS0 14024標準為例,IS014024標準是有國際標準化組織于1999年4月頒布的,它是在總結各國環境標志計劃經驗基礎上提出的,是對各國環境標志計劃成功經驗的總結,它規定了實施I型環境標志所應該遵循的原則和程序,是環境標志實施機構應遵循的。
II型環境標志認證范圍是除I型環境標志認證種類外的所有產品和服務
Il型環境標志認證是依據GB/T 24021 idt SO 14021《環境管理 環境標志與聲明 自我環境聲明》要求,由第三方對組織的自我環境聲明進行評審,經第三方評定機構確認并通過頒發證書和簽訂標示轉讓合同,表明組織的自我環境聲明符合GB/T 24021 idt sO 14021《環境管理 環境標志與聲明 自我環境聲明》要求的活動。
4、II型環境標志特點
同ISO 14024《環境管理 環境標志與聲明I型環境標志原則和程序》標準以及ISO 14025《環境管理環境標志與聲明環境信息說明 (型環境標志)》標準不同,ISO 14021《環境管理 環境標志與聲明自我環境聲明(型環境標志)》標準規定了進行自我聲明應遵循的9項基本原則和18條具體原則,換句話說,可以按照IS 14021規定的具體原則來判斷聲明者的環境聲明是否符合標準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來講,ISO 14021《環境管理 環境標志與聲明自我環境聲明 型環境標志)》標準可以作為認證標準來使用。
雖然II型環境標志(EL)原則上并不要求任何第三組織對聲明進行認證。但在ISO 14021 條款: 5.7i)中規定"如果產品未經獨立的第三方組織的許可或認證,進行聲明時不得做出此類暗示。"從這一條上來看,標準也認可了通過獨立的第三方組織進行幾型環境標志聲明驗證的可能性,并且提供發展不同類型環境聲明的機會。因此,在我國企業普遍信譽度不高,消費者對自我環境聲明不大信任的情況下,以獨立第三方對聲明者的自我環境聲明進行認證,不僅可以起到規范市場的作用,還可以推動型環境標志的健康發展
另外,ISO 14021 條款:6.1中規定"聲明者必須負責評價并提供驗證自我環境聲明所需的數"由于是自我環境聲明,聲明方要對他們所做的所有聲明負責。聲明方的責任包括對資料進行證
據。"由于是自我環境聲明,聲明方要對他們所做的所有聲明負責。聲明方的責任包括對資料進行評估以及應有關機構的要求為聲明的驗證提供必要的資料。從這點來講,即使第三方組織存在,對聲明
內容進行舉證的責任應由聲明方來承擔而非第三方組織。所以,Il型環境標志的主體為聲明者根據I型環境標志的以上3個特點,我國實施I型環境標志應"以企業為主,ISO 14021標準為準緝的第三方評審"的方式進行。
具體的實施形式是由第=方對企業(聲明者)的環境聲明按照ISO 14021標準中規定的18條具體原則進行評審,對符合要求的企業(聲明者) 準許使用I型環境標志標識的方式進行。
5、II型環境標志認證程序
I型環境標志初次認證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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